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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2020年04月01日 15:41:21 访问量:185 作者:文明办

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清明节是我们祭奠逝者、缅怀先烈、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然而今年的清明,适逢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虽然形势向好,但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复杂。为倡导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根据鸡西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清明祭祀,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一律”的通知》要求,学校文明办特向全校教职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防聚集,文明祭扫。不到殡葬服务机构集中祭扫,以网上祭英烈、鲜花祭祀、丝带祭祀、书写寄语、媒体点播思念歌曲等方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保护环境、绿色祭扫。树立绿色理念,爱护环境,珍惜资源,文明健康的基调,倡导绿色祭祀。通过网上献一束鲜花,赠送一段旋律,点燃一支蜡烛,记下自己的追思和感怀,使绿色祭扫成为自觉行动,在爱护自然、保护自然中缅怀先辈。

 三、传承美德、节俭祭扫。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爱,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仙逝后,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

 四、遵守规定、安全祭扫。树立安全意识,遵守社会公德,不到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私坟、宗祠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杜绝在道路、广场、小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以及山头、林地、田边违规用火、焚香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大力推行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方式。

 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疫情期间严禁清明现场祭扫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私坟、宗祠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活动,如有发现一律予以从严处理;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禁默许、放任家属参与现场祭扫,如有发现、一律予以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请广大教职员工充分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的祭扫方式。在这个特殊的清明期间,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做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进者、文明祭祀的示范者,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为早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鸡西市农垦高级中学文明办

              2020年4月1

编辑:李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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