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之涉密文档管理
(一)涉密文件管理
1.涉密文件的管理必须遵照保密法律法规;
2.设立学校机要室,提供涉密文件阅办、存放场所;
3.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二)涉密文件传阅
1.认真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2.文件传阅由办公室负责。领导阅批的文件,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3.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时清点,杜绝文件横传;
4.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严禁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
6.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7.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分类保管。
(三)涉密文件借阅
1.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2.借阅涉密文件,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必须当天返还,再用再借;绝密文件只能在文件室阅读,不准携带外出;
3.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涉密文件复印
1.涉密文件一般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办公室报上级保密部门审批,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2.涉密文件的复制应在本单位内部或上级保密部门批准同意的国家秘密文件定点印制单位进行,并注意保密。
(五)涉密档案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加强涉密档案管理;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涉密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3.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4.销毁涉密档案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初审,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办公室批准后,派专人监销,并提交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严禁擅自销毁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