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清明祭祀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一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不在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就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祭扫活动提出“三个严禁三个一律”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私坟、宗祠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活动,如有发现一律予以从严处理。
二、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默许、放任家属参与现场祭扫,如有发现、一律予以通报曝光。
三、严禁各级党组织敷衍塞责,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疫情蔓延或发生不良社会反响,一律予以问责。
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