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局直各单位、相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黑集总文〔2020〕4号文件精神,按照集团(总局)1月22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分公司(管理局)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职工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认清形势
此次疫情发源地在武汉市,国务院已将其确定为乙类传染病,并纳入甲类传染病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省、集团总公司各级领导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要求,并按照相关工作的部署开展防控工作,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
正值春运期间,防控工作面临人民群众大范围密集流动及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等易感因素叠加,增加了风险和难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努力做到确保患者不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死亡,确保医护人员不感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科学宣传、严防严控、强化引导
(一)科学宣传有关防控知识
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做好科学防护知识宣传,提倡“口罩文明”,加强个人卫生管理。
(二)强化正面引导舆论环境
要坚持正面发声,正确引导,坚决杜绝、防止不实信息带来的不良影响,提高职工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三)遏制不实负面消息传播
及时处理不实信息和谣言炒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实防控工作
要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能失防万一”的强烈意识。各级立即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中心医院要成立医疗救护处置工作组,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
分公司(管理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称疫情防控小组)。
组 长:唐立华 分公司(管理局)党委书记
刘广润 分公司(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周茂方 管理局副局长
王 福 分公司副总经理
郑克斌 分公司(管理局)副总经理
成 员:亓常宏 分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人
张明宇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霍卫东 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主持工作)
王 涛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孔 军 分公司安全应急办正部级(主持工作)
王 斌 农垦牡丹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曹 伟 管理局社会事务部城镇管理办公室、公共
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卫民 中心医院院长
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集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主 任:吴卫民 中心医院院长
曹 伟 管理局社会事务部城镇管理办公室、公共
管理办公室主任
孔 军 分公司安全应急办正部级(主持工作)
成 员:丛培强 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
联系电话:5067096、138****3602
郭雅茹 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5063087、136****2016
刘星宇 安全应急办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5063659、151****2561
联防联守,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开机,应急人员24小时待命。紧盯节日期间关键环节、关键部位,靠前指挥,务必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出现疫情能够迅速反应。
四、开展排查、密切监测、及时预警
建立完善及时有效、反应迅速的排查工作机制,对人群密集场所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加强人体测温工作,配备相关测温设备,同时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筛查登记措施,加大外来人员排查力度,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同时要做好监测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要加强疫情监测预警,一旦发现疑似病例,采取有效隔离控制措施,及时上报,组织排查,密切关注发展情况,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高度关注发病前两周有武汉市旅行史,或有武汉市相关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直接或间接接触史的发热患者,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做好预检分诊,避免漏诊和误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重视防控、落实责任、群防群治
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把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主动联系属地政府部门,严格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立即启动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针对新型冠状病毒通过野生动物传染到人的可能性,要进一步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减少野生动物传染机会,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辖区活禽市场、早市、集市等场所的消毒灭杀工作,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宰杀。
六、合理规范、有序处置、联动报告
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按照省确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联系中心医院,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确保患者及时就医。一旦发现疫情,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要求,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及救治方案,严格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护人员防护,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培训,提前部署,加大急救设备、药品、消杀器械、物品和防护物品的储备,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做好收治和转运患者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开展必要的演练,完善发热门诊工作制度,发现可疑病例,要就地隔离,并及时请专家会诊,采取应急措施。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诊疗方案(见附件1),尽最大努力避免医院内感染发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报告和属地相关要求和时限上报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双报告制度。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要将疫情防控小组机构设置及工作方案、节日期间值班情况上报分公司(管理局)疫情防控小组,并将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准备工作报告汇总后(见附件2)于1月23日17:30前报至分公司(管理局)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自1月23日起,每日14:00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日报表(见附件3)电子版报分公司(管理局)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
2、新型冠状病毒准备工作报告(模板)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报告(模板)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2020年1月23日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
一、 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
冠状病毒为不分节段的单股正链RNA病毒,属于巢病毒目(Nidovirales)冠状病毒科(Coronaviridae)正冠状病毒亚科(0rthocoronavirinae),根据血清型和基因组特点冠状病毒亚科被分为ɑ、β、γ和δ四个属。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6种,包括a属的229 E和NL63,β属的0C43和IKU 1、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MERSr-CoV)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SARSr-CoV)。此次从武汉市不明原因肺炎患者下呼吸道分离出的冠状病毒为一种属于β属的新型冠状病毒。
对冠状病毒理化特性的认识多来自对非典SARS--CoV和MERS-COV的研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痒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已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二、此次疫情的临床特点
(一)临床表现
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
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二)实验室检查
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出现肝酶、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多数患者C反应蛋白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严重者D-二聚体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
(三)胸部影像学
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三、病例定义
(一)疑似病例(原观察病例)
同时符合以下2条: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
(1)发热;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二)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痰液、咽拭子、下呼吸道分泌物等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重症病例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
1.呼吸频率增快(≥30次/分),呼吸困难,口唇紫钳;或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5%,或动脉血氧分压(Pa02)/吸氧浓度(Fi02) ≤300 mmHg(1mmHg=0.133kPa);
2.肺部影像学显示多叶病变或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
3.qSOFA评分(快速序贯性器官功能衰竭评估)≥2分
4.CURB-65评分≥1分;
5.合并气胸;
6.需住院治疗的其他临床情况。
(四)危重症病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呼吸衰竭;
2.脓毒症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四、鉴别诊断
主要与流感病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鉴别,与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肺炎及细菌性肺炎等鉴别。此外,还要与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机化性肺炎等鉴别。
五、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区(县)有关专家会诊,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送至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
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六、治疗
(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治疗场所
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二)一般治疗
1.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2.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反应蛋白(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必要时行动脉血气分析,复查胸部影像学。
3.根据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等。
4.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可试用a-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500万U,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1,每日2次);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次2粒,一日二次。
5.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加强细菌学监测,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
6.其他:根据患者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
甲泼尼龙1~2mg/kg·d。
7.中医药治疗:根据症候辨证施治。
(三)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治疗
1.治疗原则:在对症洽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无创机械通气2小时,病情无改善,或患者不能耐受无创通气、气道分泌物增多、剧烈咳嗽,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及时过渡到有创机械通气。
有创机械通气采取小湖气量“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降低呼机相关肺损伤。必要时采取俯卧位通气、肺复张或体外膜氧合(ECMO)等。
3.循环支持: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改善微循环,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七、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八、转运原则
运送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医院感染控制
(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最大可能避免医院感染发生。
(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1.所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佩戴医用口罩。
2.预检分诊处:穿工作服、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
3.发热门诊、呼吸科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和隔离病房:日常诊疗活动和查房时,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采集呼吸道样本时,戴防护口罩和护日镜或防护面屏;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气管插管、支气管镜检查、气道护理和吸痰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穿医用防护服(可加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必要时佩戴呼吸头罩。
1.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脱个人防护装备,禁止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离开污染区,以避免各个分区的交又污染。
2.给患者及陪同家属戴医用外科口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应分开,医务人员通道应设置缓冲区。
2.戴手套不能替代手卫生。
3.对隔离收洽的患者,应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如确需探视,按有关规定指导探视人员进行个人防护。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准备工作报告(模板)
一、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是否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预案,已制定家,正在制定中 _家,未制定_家。
二、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是否成立应急工作组。已成立_家,未成立
三、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已培训_____家(涉及范围___,培训人数_),未进行培训___家。
四、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所属医疗机构是否有确定的定点医院。
是或否。如已确定,定点医院名称,可收治床位数。
五、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人员物资准备情况。
公共场所是否配备红外线测温仪、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急救设备、药品、消杀器械和防护用品准备情况。
六、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所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情况。
设置发热门诊医院数量,是否按《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所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情况。
附件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报告(模板)
1、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所属辖区内是否有疑似、确诊病例
是或否,例数
2、各农场有限公司(农场)所属辖区内是否有隔离人员
是或否,人数
报告单位:
报告人:
联系电话(手机):
牡丹江分公司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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