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发挥领导
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
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是国之大者,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1.要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始终做到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2.要坚决避免工作“断档”。在市、县、乡换届期间,要切实保持工作连续性,根据分工调整、职务变化等情况,及时将具有疫情防控经验的领导干部充实到各级指挥体系中,确保领导力量不减弱。新到职同志要迅速进入角色,抓紧熟悉分管战线、分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职务发生变化但未离开本县区、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的同志要发挥“传帮带”作用。
3.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紧跟防控形势变化,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掌握实情,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绝不放过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积极防范化解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
4.要坚决杜绝“吃空饷”“上花班”等现象。要严查严究以健康原因、年龄因素和以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为由不上班、不值班,甚至出现临阵脱逃等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行为。
5.要坚决执行包保制度。按照县(市、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户“三级包保”制度要求,建立包保人员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6.要坚持做到“两手抓”。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四煤城争第一,全省争上游”为目标,跳起摸高,奋勇争先,抓实抓细“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全年工作收好官,明年工作开好局,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筑牢坚实屏障
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九早”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深入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采取“大数据+网格化+上门入户”方式,做好外来人员排查、风险人员管控、核酸检测组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和物资保障等防控工作。加强辖区重点部位管理,从严管理辖区旅店、洗浴等容留性场所,严防非法入境人员在边境地区落脚停留。
2.乡镇、村党组织要紧盯重点人群、关键部位,扎实做好农村地区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突出管住“六类重点人”,从严管控“三类聚集活动”,扎实做好“四件事”。抵边乡镇、村要以“防偷渡、防走私、防贩毒、防越界、防非法出入境”等重点,与边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边境地区重点地段缉查管控,实施全时空管理,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渠道。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切实发挥作用,主动靠前,全面指导村“两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当好“主心骨”。
3.医疗卫生领域党组织要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加强各类“哨点”和医疗机构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统筹调配力量支援重点地区,全力做好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和患者救治工作。
4.公安系统党组织要在区域协查、检测追踪、社会面管控等方面履行好职能职责,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5.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要立足各自职能,从严从细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信息对接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在城市运转、民生保障、物资调配、资金筹措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强与属地党组织协同配合,认真落实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严控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同时,要发挥党员“双报到”作用,引导本单位党员利用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主动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与居住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八小时外常态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市县乡机关单位党组织要结合疫情防控重点任务及时有序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基层防控岗位,在防控一线亮身份、见行动、做贡献,从快从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7.“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两新”组织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生产运营,采取捐款捐物、提供服务等方式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三、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担当作为
全市广大共产党员要切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不懈动力,用实际行动充分彰显一名共产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先锋形象。
1.带头坚守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在主动承担、坚决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上作表率。
2.带头执行防控要求,在动员家人亲友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推进疫苗接种上作表率。
3.带头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在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上作表率。
4.带头响应号召,在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减少不必要出行上作表率。
5.带头服务群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帮助困难群众、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医护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服务保障上作表率。